记者近日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药监局和财政部新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市民如果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将会有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为,对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并且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属于一级举报,按货值金额的4%至6%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对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为二级举报,按货值金额的2%至4%奖励,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查工作,属于三级举报,按货值金额的1%至2%奖励,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市民发现食品药品中的违法行为能够积极举报,药品举报电话为12331、82930802,食品举报电话为12315、12365。同时,该局表示,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透露举报人身份及举报内容。 (曹建明)
市民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有奖 举报电话:1233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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