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根据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全县商场、超市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应急管理,做好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场、超市疫情防控要求
1.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配备专职消毒人员,储备消毒药品、器材,营业时间内消毒不少于三次,详细做好消毒记录。
2.禁止举办各类商业促销活动,停止一切可能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3.不安排人员到湖北出差,发现有湖北返如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人员管理。
4.做好员工的防护保障,要求戴口罩,上班前测体温,超过37.3℃者安排就医。
5.保障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烘干设施和洗手液、纸巾等物品。
6.引导工作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各类媒体及自媒体传播不实信息。
7.严禁未配戴口罩的消费者进入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商超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
8. 对生活必需品备足货源,不乱抬价涨价,不囤货高价售卖,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按需购买,确保市场稳定。
二、商场、超市缩短营业时间
从即日起,超市营业时间调整为上午不得早于7:30开门营业,下午不得晚于18:30后关门,商场营业时间调整为上午不得早于9:30开门营业,下午不得晚于18:00后关门,同时,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进行公告。
目前,我县各类生活必需品整体供应充足,库存充足,价格稳定,能满足广大群众正常生活需要。请各位市民进入商超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如东县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6号)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进一步蔓延传播,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现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提供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群众予以奖励。凡从湖北省来如或返如人员,仍处于医学观察期内,个人及亲属未向所在镇(区、街道)或村居报告,且镇(区、街道)、村居未掌握相关情况,被举报后,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例。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513-84113068。
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如东县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7号)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如东实际,发布通告如下:
1.从2月1日起,如东县信访局暂停在信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信访群众可通过领导信箱、微信、电话、书信等形式反映诉求。微信公众号“如东信访”,联系电话:12345、68922880。
2.全县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的三类药品。凡进药店购药者,请戴口罩入内,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请有发热、咳嗽、感冒症状人员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